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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3年项目网上申报流程及有关注意事项

   
    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3年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由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www.ldgjpx.com(以下简称申报中心网站)提交项目申请书,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书科技部不予受理。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及创建申报项目
    1.首先登录申报中心网站点击“用户注册”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单位用户信息-登记表》在线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尽快将注册原件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邮编:100862)。同时将单位证明材料电子文件从系统中上传提交。
    在申报中心注册过的单位,不需要重新注册,使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信息即可。
    2.单位注册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申报中心网站,创建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申报项目及其申请人账号,并将申报项目的填写权限赋予相应的申请人账号。
    (二)网上申报
    1.项目申请人从本单位管理员获得账号并登录申报中心网站,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后将其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于受理截止时间前(4月9日17:00前)在网上将申请书提交至科技部。
    2.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提交申请书后,在线打印两份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截止日期后4日内(4月13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如有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被推荐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请将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传真至010-58881077。同时,将证明材料原件随申请书一并寄出)。
    (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 申报项目受理时间为3月25日 8:00至4月9日17:00,请各申报单位合理安排项目填报时间,认真审核,按时提交项目申请书。4月9日17:00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2. 申报单位应将所有申报项目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一项目不得通过不同单位分别申报。部门(包括部委、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等)推荐的项目,应由部门出具推荐公函并于受理截止日期后4日内(4月13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
    3. 申报项目涉及的所有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均应在申报中心进行单位注册,已注册过的单位不需要重新注册。因单位注册需要时间审核,请项目申报单位提醒其他参加单位提前申请注册。
    4. 申报单位在创建项目账号时,需选择申报领域和对应的重要支持方向(青年科学家专题不用选择重要支持方向),申报项目填写申请书时请注意核对。
    5. 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请提前打印承诺书并亲笔签名,承诺书需和申报系统中提交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一起装订。
    6. 青年科学家专题项目的所有参加人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该专题项目可以不设置课题。
    受理部门: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51292636,88659000(中继线)
    传真号码:010-88654001、88654002、88654003、88654004、88654005
    技术支持邮箱:program@most.cn
    二、纳米研究指南方向9-11的申报流程
    2013年纳米研究重要支持方向9“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纳米材料与器件”、方向10“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节能减排的纳米材料与技术”、方向11“纳米材料与器件规模化制备与评价”等3个指南方向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通过“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前沿技术研究类预备项目征集渠道申报,按照“十二五”国家863计划“纳米材料与器件”主题项目进行组织和管理(详见纳米研究领域2013年度指南方向9-11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质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二)申报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使用从申报单位管理员获得的申请人账号登录申报中心网站,在线填写完成《前沿技术研究类项目推荐书》并提交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审核确认后,于受理截止时间前将推荐书提交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针对指南方向9-11支持的主要研究方向,拟定项目名称并填写《前沿技术研究类项目推荐书》。新建项目类别应选择“前沿技术类”,所属领域选择“新材料技术领域”,所属方向选择指南方向9-11之一的方向名称。
    3、根据申报项目实际确定经费需求,推荐书申请的专项经费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施年限为3年。
    (三)申报受理
    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4月9日17:00。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后,在线打印一式两份推荐书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截止日期后3日内(2012年4月12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材料处。
    受理部门: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材料处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九号楼
    邮编:100044
    联系人:史冬梅 张芳
    联系电话:010-88372105 68339194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51292636,88659000(中继线)
    技术支持邮箱:program@most.cn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二0一二年三月八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08 来源: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