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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任务书的函
 
国科农技字〔201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协调小组),各有关部门相关司局:
    根据《科技部关于下达2014年度有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4〕303号)以及《星火计划管理办法》,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的国家星火计划项目预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做好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需签订项目任务书;面上(引导)项目无需签订项目任务书。星火计划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任务书由甲方(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乙方(项目承担单位)、丙方(项目推荐单位)三方签订,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推荐单位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正式生效。
    二、项目任务书在线填写。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申报时的申报帐号,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域名http://www.ldgjpx.com)在线填写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正本须经各项目推荐单位审核通过之后在线打印。项目推荐单位负责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任务书,并对项目任务书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确保提交的项目任务书正本与在线填报内容相一致。有关账号等网络技术性问题请认真阅读“申报中心”帮助信息,或咨询科技部申报中心(咨询电话:010-51292636,88659000)。
    三、项目任务书中所涉及项目的主要技术路线、经济技术指标、资金筹措计划和项目完成期限等内容,在项目任务书签订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修改。不得增加、替换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实施内容,不得随意减少项目任务、降低指标。国拨经费为引导补贴性质,若申请金额大于支持金额,减少部分应增加地方补贴资金或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补足,保证项目总经费不变。
    四、各项目推荐单位应及时组织并指导星火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书签订,并协助做好项目任务书签订与项目经费拨付工作。
    五、项目任务书签订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名称、开户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必须严格以核实后的拨款信息为准。推荐单位应汇总相关信息,正式行文将更正后的拨款信息、说明及有关证明文件函报科技部农村中心,完成相关手续后签订项目任务书。
    六、请项目推荐单位于2015年1月30日前,将纸质项目任务书(一式六份)签字盖章后邮寄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项目任务书在线填写系统的开放时间将在“中国星火网”(域名:http://www.cnsp.org.cn)公开发布,请届时关注。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583室
    邮政编码:100045
    联 系 人:陈展鹏、于双民
    联系电话:010-68510207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10-51292636,88659000
    有关科技扶贫项目请咨询科技部农村中心科技扶贫与科普处,胡熳华(咨询电话:010-68588414)。
 
    附件: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任务书-模板.doc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2014年12月16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6 来源:科技部